院领导讲党课: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学习与思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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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领导讲党课: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学习与思考

作者: 来源: 发布时间:2024-07-15

为深入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、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关要求,2024711日下午,武汉大学广东研究院副院长肖模银主讲“《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学习与思考”专题党课。广东研究院院长王福主持学习活动,广东研究院党员同志、深圳研究院全体员工、深圳校友会秘书处员工与会。

此次党课,肖模银为大家将修订后的2015年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》进行了详细解读,包括总则、组织实施、保障措施、技术权益、法律责任以及附则相关内容。肖模银结合在自身工作经历和实践经验指出,科技成果转化之路漫且长,科技成果转化存在多种非线性波动,例如知识产权评估缺少客观标准和权威机构;科学家与企业家对科技成果及其转化的认知和期望值有着较大鸿沟;技术市场交易、知识产权证券化等,诸多不确定因素很难预料和掌控。

肖模银联系本单位实际指出:武汉大学深圳研究院既是依托于武汉大学的科学研究开发机构(广东省新型研发机构),也是连接武汉大学与各企业之间的科技服务机构。要围绕本单位的主业(科学研究、成果转化)和主责(服务于科学家及其科研项目、服务于高校科技研发成果的转化),深入开展科教协同、产教融合,人才支撑、创新驱动;要强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,建立具备专业性、产业型研究院,牢牢掌握自研成果或技术的话语权、议价权;要朝着孵化器、科技园、产业园方向寻求梯级发展,真正体现研究院的科技、经济与社会价值与效益。


听讲解、学法律、长知识。大家深刻认识到,科技成果转化是发挥科学技术第一生产力作用的根本途径,是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关键环节。固守原有的制度、观念,就没有创新,也不足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。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,向市场要答案,为科技成果转化创造更加良好的环境。

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与实践,进行了交流和研讨。科技服务中心主任任盛发言说,法律法规是底线也是保障线,但在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,还有一些艺术与技术高度结合的因素,所以从业人员要加强学习、广泛涉猎新知识。大家纷纷表示,要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专业化水平,加强在知识产权、合同工等法律与商务知识方面的学习,有效促进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,为科研人员提供更专业的服务,为深圳研究院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。


(撰稿:孙可      校对:楚静      审核:王福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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